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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道绿化种什么树 城市道路绿化的规范

城市街道绿化种什么树 城市道路绿化的规范

问题描述 城市街道绿化种什么树

推荐答案

香椿

香椿喜光,不耐庇荫,适生于深厚、肥沃、湿润之砂质壤土,有一定的耐寒力。深根性,萌芽、萌蘗力均强,生长速度中等偏快。对有毒气体抗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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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的规范

规划与设计规范: 1.0.1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3.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1.0.3.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1.0.3.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1.0.3.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1.0.3.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1.0.3.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1.0.3.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4行道树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0.5路侧绿带

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0.6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0.7中心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2.0.8导向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导向岛用地。

2.0.9立体交叉绿岛

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

2.0.10广场、停车场绿地

广场、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2.0.11道路绿地率

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2.0.12园林景观路

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的道路。

2.0.13装饰绿地

以装点、美化街景为主,不让行人进入的绿地。

2.0.14开放式绿地

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人游览休息的绿地。

2.0.15通透式配置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3.1道路绿地率指标

3.1.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3.1.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3.1.2.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1.2.3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3.1.2.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2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3.2.1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3.2.1.2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3.2.1.3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3.2.1.4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3.2.1.5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3.2.2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3.2.2.2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3.2.2.3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3.2.2.4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3.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3.3.1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3.3.2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3.3.3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3.3.4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3.3.5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3.3.6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4.1分车绿带设计

4.1.1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2.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路侧绿带设计

4.3.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5.1交通岛绿地设计

5.1.1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5.1.3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5.2广场绿化设计

5.2.1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2.4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5.3停车场绿化设计

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6.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6.1.1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6.1.2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电压(KV) 1-10 35-110 154-220 330 最小垂直距离(m) 1.5 3.0 3.5 4.5 6.2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

6.2.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6.2.1的规定;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管线名称 距乔木中心距离(m) 距灌木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信电缆(直埋)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 雨水管道 1.5 / 污水管道 1.5 / 燃气管道 1.2 1.2 热力管道 1.5 1.5 排水盲沟 1.0 / 6.2.2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6.2.1中规定的标准时,其绿化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6.2.2的规定。 管线名称 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

(m) 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信电缆(直埋)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1.0 雨水管道 1.5 1.0 污水管道 1.5 1.0 6.3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6.3.1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设施名称 至乔木中心距离(m) 至灌木中心距离(m) 低于2m的围墙 1.0 / 挡土墙 1.0 / 路灯杆柱 2.0 / 电力、电信杆柱 1.5 / 消防龙头 1.5 2.0 测量水准点 2.0 2.0 A 本规范用词说明:

A.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道路绿化归哪个部门管理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道路绿化通过带状或者块状的“线”性组合,使城市绿地连为一个整体,成为建筑景观、自然景观以及各种人工景观之间的“软”连接。它改善城市气候、减弱噪音、组织交通等作用,同时也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道路绿化现状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存质量和生态意识的日益重视,全国各城市都加大了园林绿化力度,争创园林绿化先进城市,改善人居环境。道路绿化作为城市的“脸面”,是重中之重,建设部门投入了较大比例的资金进行道路园林绿化。而在当前道路绿化中,为增强绿化效果,苗木密植的种植方式应用广泛,应用小规格的乔木、灌木、地被苗木进行密植密植形成层次分明、景观突出的道路植物群落。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配置不合理,搭配不科学,片面的追求景观而盲目的密植;只顾近期景观效果,不考虑植物景观的延续及植物生长特性。侧重强调绿化效果而过分的进行苗木密植,致使苗木透光透风差,苗木长势不好,病虫害泛滥,植物群落稳定性差,道路绿化景观生命周期短,浪费投资。

二、苗木密植的益处

在道路园林绿化中,通过苗木密植将给城市环境带来明显的变化。不仅能够增强道路景观效果,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还增加一定的经济效益。苗木密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益处:

2.1增强景观效果,突出层次变化;

道路沿街两侧往往是建筑密集,且景观层次不齐,园林绿化在与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衔接处理上,做到"嘉则收之,俗则屏之",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利用乔灌木进行密植,对其进行有效遮挡,以绿树为背景,配以山石,或色叶树,形成对比,形成视觉中心。对造型优美的建筑物、构筑物,则通过开敞的视线引入绿地中,使其成为绿地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道路不断变化的“线性”空间结构中,通过园林植物的合理密植,来分割道路不同的空间结构,形成不同的空间层次,创造各有特色的景观效果。乔、灌、地被合理配置,疏密有致,讲求“疏可跑马,密不透风”。树型独特造型优美的树作为孤植,突出个体造型。植物组团,密植同类植物,突出整体效果,或花、或叶、或果;形成高、中、低的空间层次,同时配以色叶树种和季相变化树种的密植组团, 色叶树种常以常绿树背景树,对比强烈,突出色叶树种的优美。季相变叶树种成片成丛密植,如秋季大片的银杏显示金秋的到来。

2.2提高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道路绿化进行苗木密植可以较大的改善生态环境效应,调节城市气温,夏季吸收日晒热能,冬季绿化地段散热相对较慢;当树木成片成林栽植时,不仅能降低林内的温度,而且由于林内,林外的气温差而形成对流的微风,而使人感到舒适。植物吸收机动车辆排放的有害气体,对空气中的烟雾、粉尘起过滤阻滞的作用。密植植物可以更加有效减弱噪声,据相关资料表明,18米宽的绿化带可以减弱噪声16分贝,2.2米宽的绿篱也能降低5-6分贝。密植苗木的水土保持作用明显,较高的覆盖率可以使坡面避免雨水的直接冲淋;且密植苗木的根系发达盘根错节,可以减弱流水对土地的冲刷,固定沙石土粒的作用;在道路边坡绿化中,效果更为明显。

2.3道路绿化植物群落较快趋于稳定。

树木都有竞长性,加大苗木密度,会加快植物生长速度,枝繁叶茂。同时,组成一个群落的物种在其种群内部以及物种之间都存在特定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对随着外部环境条件和种群内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当密度增加时,不但种群内部关系紧张化了,而且竞争能力强的种群得以充分发展,竞争能力弱的种群则逐步缩小自己的地盘,甚至被排挤到种群之外,这种情形常见于尚未发育成熟的种群。密植苗木在生长过程中,通过种间和种内竞争,优化种群结构,苗木进行“自疏”和人工抽稀而使道路绿地种群形成稳定成熟的生态群落结构。从而也为道路赋予特定的园林景观特色。

2.4增加苗木储备,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单位面积的养护费用。

道路绿化通过苗木密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道路园林苗圃”,既达到了快速形成绿地,短期显现绿化景观效果,节约土地的目的,又储备了大量园林绿化苗木,经过短时期生长,就可以根据景观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抽稀,而此苗木应用于后期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将节省投资,达到“双赢”的目的。同时由于苗木密植,绿地覆盖率增高、苗木荫蔽后,致使苗木下方出现植物生长“真空”地带,不易滋生杂草,从而降低绿地单位面积的养护费用。同时小灌木密集栽植造景在园林上应用时,由于主要靠修剪造型,因此土壤水肥不均造成的苗势强弱对整体效果影响不大。苗木密度过小则造成,土地利用率低,易滋生杂草,增加土壤水分和养分的损耗。苗木密植一次投资较多,结合中长期而讲,确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

三、苗木密植的弊端

合理密植在单位面积上有足够的基本苗,在该密度下,植株的通风透光要良好,有利于植株的健康生长和发育,短时间内形成景观。不合理的密植不仅景观效果差,而且浪费资金、人力,事倍而功半。

3.1病虫害增多,苗木观赏性差。苗木密度过大时导致:苗木营养面积不足;通风不良光照不足;光和作用降低影响苗木生长;根系生长受抑制,根系不发达,根幅小,侧根少,干物质积累少;易受病虫为害,不仅影响景观效果,增加绿地养护成本。而在道路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味的追求景观和经济效益,对苗木进行不合理的大量密植,不对苗木预留生长空间且不能进行跟踪动态人工抽稀,当苗木长大以后,其生长环境及观赏效能大大降低。

3.2缺乏科学性,栽植盲目性。在道路绿化过程中,密植的前提是一定要考虑科学性、合理性,不能盲目密植。在目前的道路绿化过程中,为了增绿,为了形象,进行苗木密植的的种植方式较好的办法之一。但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往往忽视密植对树木成活的冲击和考验。栽植时的不合理、不科学,而事后的管理不配套,造成苗木资源浪费。有的设计将连翘或珍珠梅搞丛植,密度很大,几年后就成了一堆乱树丛。其它如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檗的群植或丛植均有类似情况。笔者认为,这不符合生态位原理,也不利于树木生态和观赏功能的发挥,实际上也浪费了人力和资金。

四、结语

综上所述,苗木密植的种植方式在道路绿化要很好的应用,首先应结合道路做好绿化景观规划,如:近期和中长期效果;按照生态位原理,根据种间竞争的规则选好建群种的优势树,是否是"适地适树";注重发挥绿化彩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艺术效果,做到植物合理配置。要以乔木为主,合理密植,形成大板块、大色块、多自然、少雕饰的景观,最大限度地体现绿化生态综合效益。绿地以尽可能小的物理空间容纳尽可能多的生态功能。其植物的配置方式,更要求技术性、科学性、观赏性。

密植植物待生长一定时期后,对密植乔灌木进行动态抽稀调整,创造生长空间。同时,减少对灌木、地被的过分频繁修剪,允许种间、种内适当竞争,充分发挥植物生物性状,顺应自然分化和演替过程,形成健康、稳定、低维护的群落。

法律分析: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属于交通部门负责出资并管理。 城市绿化工程由园林部门管理,各个城市的园林部门设置不尽同,有些是城市的一级部门,如重庆市园林局,是正厅级;有些是住建局下面的二级局或者处,区县一级的大多属于城管局管理,还有一种是合并成一个部门,如成都市园林局. 不同地方有不同性质,比如上海,属于行政机关,在编为公务员.而很多地级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规划建设局的事业单位.一般下属办公室,绿化管理,绿化监察,城市广场管理等,有的下辖绿化管理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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