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公约是图书馆为了管理图书借阅服务而制定的规定,旨在保障图书馆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图书借阅效率,保护图书馆的藏书。
一、借阅资格
1. 凭有效证件办理借书手续,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2. 未满18周岁的读者需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办理借书手续。
二、借阅流程
1. 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
2. 凭借书证件选择图书,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3. 借阅期限一般为15-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

三、借阅数量
一般规定每人最多借阅图书数量,如普通读者可借阅5本图书,教师可借阅10本图书。
四、逾期罚款
1. 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图书将按照规定收取逾期罚款。
2. 逾期罚款一般按照每天每本的标准计算。
五、图书损坏赔偿
1. 借阅者需爱护图书,如有损坏需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2. 损坏程度轻微的可进行修复,严重损坏或遗失需按照原价赔偿。
六、其他规定
1. 禁止擅自调换他人借书证件借书。
2. 禁止将图书馆藏书带出图书馆外。
3. 禁止涂写、划线、折页等损坏图书。
以上是图书借阅公约的一般规定,具体规定可能因图书馆而异,借阅者在借书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良好的借阅体验。